梁林:
你在上海市松江區淶坊路599弄40號樓頂天臺正在施工建設的違法搭建建筑物,該建筑物為鋁合金結構,東西長3.53米,南北長3米,面積為10.59平方米。本機關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《責令停止建設、限期拆除決定書》 (滬(松)九辦責停限拆決字〔2022〕第180090號)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,向你公告送達《責令停止建設、限期拆除決定書》 (滬(松)九辦責停限拆決字〔2022〕第180090號),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,經過三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